認識颱風

◎「颱風」是指西北太平洋地區所出現的熱帶氣旋,除具有暴風外,也常會帶來大量豪雨,為目前威脅全國最嚴重的一種天然災害。

◎ 台灣位於颱風路徑的要衝,平均每年遭到颱風侵襲三到四次,尤其是每年七、八、九月為主要颱風季節。

◎ 颱風帶來的主要 災害共有風災、 水災及海水倒灌、土石流、坡地崩塌等。

颱風須知 摘自內政部消防署

颱風來襲雖然可怕,但只要確實做好防颱措施,就可以保護全家平安,避免遭受颱風的侵害。

一、颱風來襲前,可利用「166」,「167」氣象錄音電話或隨時收聽(看)颱風消息,了解最新颱風動向,做好各項防颱準備。

二、如果您正在郊外登山露營應儘早返家,並向學校、家人電話連繫行程及路線,遇緊急狀況請電119或緊急求援電話112;預定登山、露營但尚未出發者,則應取消行程。

三、如住所地勢低窪,有淹水之虞,應及早遷移至較高處所。

四、如果您居住在山坡地或土石易崩落之處應儘快離開該區域。 (如果沒有其他親屬住處可居住,可以至緊急開設之收容所居住)

五、 沿海地區居民應注意潮汐,防止海水倒灌。

六、 應準備蠟燭、手電筒、電池及手機電池以備停電之需及求援之用。

七、檢查門窗是否牢靠,關閉非必要門窗,必要時應加釘木板。

八、 房屋外、庭院內,各種懸掛物件應即取下 (廣告招牌應釘牢),避免被風吹落,變成傷人利器。

九、庭園樹木均應加支架保護。並修剪樹枝,以防折損傷人或壓壞建築物、車輛。

十、清理水溝渠道,保持暢通以免堵塞造成積水。

十一、可多備三、四日之食物、蔬果或乾糧以備不時之需。

十二、儲水備用,以防斷電停水。

十三、怕雨水浸濕而可移動的物件,應該移到適當場所存放。

十四、請勿至河邊工搶收作物或工作,以避免被洪水圍困;亦不可至海岸、溪流觀浪、戲水、撿拾石頭、捕魚、釣魚。

十五、如果居住在鄉間,除前述一般注意事項外,尚應檢查牛欄、豬舍、雞舍。以免造成損失,或將所蓄養之動物移往較安全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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